香港特区政府今日(2月19日)公布把七间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医疗机构纳入“长者医疗券大湾区试点计划”,让合资格的香港长者在大湾区使用医疗券时有更多服务点选择。获纳入“试点计划”的医疗机构包括五间提供综合服务(全部均有提供牙科服务)的医疗机构和两间牙科医疗机构。政府预计各试点医疗机构今年第三季起会陆续在“试点计划”下展开相关安排,让合资格香港长者可用医疗券支付费用。近170万名合资格的香港长者将会因而受惠。
▲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中)在记者会上公布获纳入“长者医疗券大湾区试点计划”的粤港澳大湾区医疗机构名单。他表示,七间获选定的医疗机构均是经过精心策划、亦有布局,目标是做到珠三角全覆盖,照顾在大湾区生活的港人长者。旁为医务卫生局副秘书长李力纲(左)和卫生署助理署长(长者健康)何理明医生(右)。
自行政长官在去年的《施政报告》中宣布扩大长者医疗券的适用范围至大湾区内合适的医疗机构,医务卫生局和卫生署一直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包括于去年11月至今年2月初期间进行市场调查,寻求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的意见和推荐,以及实地考察等。
在考虑纳入“试点计划”的大湾区医疗机构时,政府主要考虑八大因素:试点医疗机构的地理位置、服务质量、管理及营运经验、服务范围、服务容量、收费标准及水平、机构对长者医疗券计划的运作有基本认知,以及是否有优势服务。获纳入“试点计划”的七间医疗机构为:
提供综合服务(全部均有提供牙科服务)
▲位于广州巿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位于南沙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沙院区
▲位于中山巿的中山陈星海中西医结合医院
▲ 位于东莞巿的东莞东华医院
▲位于深圳巿的深圳新风和睦家医院
只提供牙科服务
▲位于深圳巿罗湖区的深圳爱康健口腔医院
▲位于深圳巿福田区的深圳紫荆口腔门诊部/深圳朱胜吉口腔门诊部
获纳入“试点计划”的七间医疗机构名单
符合资格使用医疗券的香港长者除可一如以往继续使用医疗券支付已登记参与长者医疗券计划的香港医护专业人员提供的服务,日后亦可选择在连同现有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港大深圳医院)及华为荔枝苑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一院两点合共九间大湾区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券。在这七间试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券报销的服务范围与在港大深圳医院的大致相同,长者在指定诊疗中心/医技科室接受门诊医疗护理,可使用医疗券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然而,医疗券的适用范围并不包括住院服务、须预先缴费的医疗服务及日间手术程序。此外,医疗券亦不可用于单纯购买物品、药物、医疗仪器和用品,亦不可兑换现金。
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说:
“今日公布的‘试点计划’为长者医疗券计划在内地带来四个突破︰(一)首次冲出港深,覆盖大湾区核心;(二)首次有非港资内地三甲医疗机构参与;(三)首次有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和(四)首次有牙科专业医疗机构参与。我们所选定的七间医疗机构均是经过精心策划、亦是有布局的,以期做到珠三角全覆盖,照顾在大湾区生活的港人长者。”
“推行‘试点计划’的目标有两个:一是为居住在大湾区内地城市的合资格香港长者提供更大的便利和灵活性,让他们可在更多服务点善用医疗券,满足基层医疗需要,提升健康;二是让合资格香港长者可选择跨境到深圳,甚至是大湾区内其他内地城巿的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券接受牙科服务,以回应香港长者对牙科服务的殷切需求。”
“我要感谢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和各城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推进‘试点计划’的过程中一直给予我们宝贵意见,包括就选定高质量的医疗机构,以及有助日后监管医疗质素和收费水平等的相关内地法规。”
卫生署现正与各试点医疗机构开展后续安排,包括人员培训、财务安排、系统对接等。政府亦会安排港大深圳医院与各试点医疗机构分享使用长者医疗券的经验和实际安排,务求日后运作更为畅顺。政府预计,各试点医疗机构可由今年第三季起陆续开展“试点计划”的相关安排,并将适时公布详情。
为确保公帑得以妥善运用,卫生署会进一步研究“试点计划”监察机制的细节,以优化相关安排,并与内地卫生当局保持联系,在有需要时向其寻求协助。
特区政府2009年推出长者医疗券计划。计划现时资助每名年满65岁的合资格香港长者每年2,000元的医疗券(累积上限为8,000元),让长者在所属社区选用最切合自己健康需要的私营基层医疗服务。特区政府去年已成功落实三项优化措施:
I. 将医疗券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听力学家、营养师、临床心理学家及言语治疗师;
II. 容许配偶共用医疗券;以及
III. 推出为期三年的“长者医疗券奖赏先导计划”,透过奖赏引导长者善用医疗券接受持续预防护理和慢性疾病管理等服务。
上述配偶共用安排及“长者医疗券奖赏先导计划”亦适用于“试点计划”。
市民可浏览长者医疗券计划网页,或致电计划热线(+852 2838 2311),了解更多计划详情。
长者医疗券计划网页
消息来源:香港特区政府驻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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